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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共有产权房须首重公平

发布时间:2014/5/11 19:00:2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称,今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700万套以上,计划基本建成480万套。同时,住建部明确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六城试点共有产权房,今年底将上报试点经验。此前,共有产权房被写入2014年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在这方面,上海已经有多年的经验,自2010年以来,上海连续4次降低申请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目前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线已放宽到5000元。截至目前,上海累计签约购房家庭约有6.7万户,基本做到当年申请、当年选房。

  其他一些地方的经验也显示,共有产权房是一个可行的方案,无论方案的细节有何种差异,这种改革的方式值得赞赏和推广。目前看来,共有产权房至少有三个方面的优势,对个人、政府和市场都有裨益。

  首先,共有产权房对一些城市居民,尤其是对处于“夹心层”的个人和家庭而言,这个方案让他们有了圆住房梦的机会。传统文化以及人际关系都给国人较强的购房心理压力,处于社会底层的市民虽然有廉租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等选择,一旦他们经济实力增强,还是倾向于有自己的产权住房。那些处于城市中下收入水平的个人和家庭,既够不着申请廉租房的标准,也难以凑钱买下普通商品房,他们被称为“夹心层”,要想圆住房梦,则需要政府这样帮一把。

  其次,共有产权房是通过保障对象购买政府持有的部分产权,这笔钱可以缓解当期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压力,政府手中有钱,就能启动一个良性循环。此后市民若是“赎回”产权,政府还能够回收其未收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和各种税费,以及部分增值收益,更有利于积累后续的保障房资源。还有一点对政府也相当有吸引力,那就是政府拥有部分产权,就表明它可以继续掌控保障房的房源,能够有效地调节市场供应。

  再次,共有产权房是保障房的新品种,不仅有利于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更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我国城镇化过程中,房地产行业发展迅猛,在满足公众多元化的住房需求的同时,房价也成为社会难以承受之重,以至于十年来“调控”频繁成为房地产行业头顶高悬的“利剑”。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重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而它的深意则是保障自住型住房需求,共有产权房就是这样一种手段,它可以平衡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降低土地成本,让房价回归理性,缓解当前的社会矛盾。

  总体而言,共有产权房是目前建立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比较好的方案之一。不过,好的方案并不意味着落实就没有问题,根据过往的一些教训,推广共有产权房必须注意以下两点。

  一方面,落实共有产权房必须确保公平公正。过去在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项目上,不少地方都出现过工作疏漏,乃至暗箱操作,让一些关系户而不是最需要经适房的人获得住房保障,甚至出现“开豪车住经济适用房”等现象。缺乏公平公正的操作,必然导致政府公信力以及公众利益受损,这就要求共有产权房的获取、流转必须合法合规,并且通过公开透明的机制,让社会参与监督,严查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另一方面,共有产权房也只是解决保障性住房的方案之一,也不能过度倚重。政府不能顾此失彼,纵然共有产权房优势颇多,但也无法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建设廉住房等项目的责任依然需要政府担当。只有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服务,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